最高法、中国残联发布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第二批)

山东旭信律师事务所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命题,更是关乎民生福祉的时代答卷。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完善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残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2024226日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以下称《十条意见》)。两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持续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湖南等地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基础上2025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北、辽宁、吉林等19个省(区、市)。截至20263月底,全国残联系统共有737家调解组织、2586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调解工作,在人民法院指导下先行调解纠纷1559件,调解成功940件,调解成功率67.14%,大量涉残纠纷被行业专业调解实质性化解在成讼之前。各地法院携手残联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做深做实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涌现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多元解纷案例。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在517日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残联发布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第二批)。本批案例聚焦新就业形态残疾人交通事故、劳务报酬、直播打赏、消费维权、人身损害等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充分展现人民法院携手残联依托总对总机制,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诉讼服务、心理疏导等多种助残司法服务,通过联合调解高效化解涉残纠纷,切实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本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加强涉残司法服务供给,促推残疾人无障碍解纷。人民法院会同残联全面落实《十条意见》,将无障碍诉讼服务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手语翻译、语音在线转换软件等搭建温暖高效的沟通桥梁,确保残疾人充分、精准表达诉求。案例一中,北京东城法院建立适残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开辟无障碍绿色通道、引入残联专业辅助,为听力残疾人提供全流程细致高效的无障碍服务,让残疾人仅用时七日就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款,充分保障新就业形态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让无声诉求得到有声回应。案例二中,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法院为肢体残疾人提供专人陪同代办、优先快速立案等服务,有效破解残疾人表达难、立案不便的现实困境,以精准、专业、高效的解纷服务筑牢残疾人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彰显司法服务的温度、精度与速度。


二是法院+残联协同联动,赋能多元解纷提质增效。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切实发挥法院指导+残联参与的叠加效应,人民法院发挥专业指导优势和司法保障作用,残联发挥娘家人的桥梁纽带优势,促推涉残疾人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充分凸显多元解纷合力。案例三中,湖北来凤法院与残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法理与情理的最优解,依法化解言语残疾人直播打赏退款难题,不仅实现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更引导残疾人群体理性参与直播打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案例四中,浙江衢州柯城法院和残联协同联动,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买卖纠纷强化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实现多元协同化解、当场自动履行解纷闭环,不仅维护残疾人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对特殊商品的主动告知义务,营造更好服务残疾人消费者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调促治促推涉残纠纷源头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涉残疾人纠纷化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完善残疾人就业、出行、消费、文旅等领域的权益保障配套措施,助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从源头减少涉残疾人纠纷发生。案例五中,重庆沙坪坝法院调处一起残疾人旅游冲突致伤纠纷,针对暴露出的景区无障碍设施服务不完善、热门打卡点管理缺位等问题,向景区管委会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景区在残联支持下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切实提升涉残疾人旅游服务便利化、精细化水平。


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第二批)


目录


案例一 “总对总”机制助力残疾人快递员七日内速获交通事故赔偿款——李某与王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


案例二  “银发法官”携手残疾人调解员成功调解涉残疾人劳务报酬拖欠纠纷——李某与孙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三  法院联动残联实质化解残疾人直播打赏退款难题——张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四  多元协同化解“目录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消费争议——方某与某摩托车经销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五  “一庭两所+残联”妥善调处涉残疾人旅游冲突助力景区无障碍升级——车某、陈某与余某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


案例


总对总机制助力残疾快递员七日内速获交通事故赔偿款

——李某与王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李某是一名快递员,也是一位听力残疾人。某天傍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件时,被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撞倒在地。李某身体多处挫伤,赖以谋生的电动自行车也损坏严重。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但在双方协商赔偿过程中,王某只同意赔偿医药费,不愿意赔偿电动自行车维修费和误工费。李某遂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李某为听力残疾人后,迅速启动适残诉讼服务机制,带领李某前往无障碍暖心接待室,借助手写板、语音在线转换软件等工具指导其准备起诉材料,帮助其确认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及误工费共计2900元的诉请,并现场优先完成立案。


调解过程及结果 


立案当天,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建立的残疾人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第一时间联系区残联预约专业手语翻译,并邀请残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和具有三十余年民事审判经验、多次调处涉残纠纷的银发法官调解员共同组成调解团队,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耐心沟通,疏导当事人情绪调解员现场和李某开展第一次无声谈话,并与王某初步沟通了解纠纷情况。经了解,王某系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家属前往医院就医时因情急不慎发生事故,因收入不高、赔偿能力有限,且认为李某主张的维修费金额过高,抵触情绪强烈。同时,李某因伤势与车损导致近一周无经济收入,希望尽快获得赔偿款的心情迫切。对此,区残联理事长主动介入,耐心安抚李某情绪,表示残联将全流程参与调解,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和帮扶服务,缓解其焦虑不安情绪。调解团队同步联系王某,表示调解团队将会依法公正主持调解,合理确定赔偿方案,打消王某对调解工作的顾虑,并从两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