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旭信律师事务所
一是加强涉残司法服务供给,促推残疾人无障碍解纷。人民法院会同残联全面落实《十条意见》,将无障碍诉讼服务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手语翻译、语音在线转换软件等搭建温暖高效的沟通桥梁,确保残疾人充分、精准表达诉求。案例一中,北京东城法院建立“适残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开辟无障碍绿色通道、引入残联专业辅助,为听力残疾人提供全流程细致高效的无障碍服务,让残疾人仅用时七日就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款,充分保障新就业形态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让“无声”诉求得到“有声”回应。案例二中,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法院为肢体残疾人提供专人陪同代办、优先快速立案等服务,有效破解残疾人表达难、立案不便的现实困境,以精准、专业、高效的解纷服务筑牢残疾人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彰显司法服务的温度、精度与速度。
二是“法院+残联”协同联动,赋能多元解纷提质增效。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切实发挥“法院指导+残联参与”的叠加效应,人民法院发挥专业指导优势和司法保障作用,残联发挥“娘家人”的桥梁纽带优势,促推涉残疾人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充分凸显多元解纷合力。案例三中,湖北来凤法院与残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法理与情理的最优解,依法化解言语残疾人直播打赏退款难题,不仅实现“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更引导残疾人群体理性参与直播打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案例四中,浙江衢州柯城法院和残联协同联动,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买卖纠纷强化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实现“多元协同化解、当场自动履行”的解纷闭环,不仅维护残疾人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对特殊商品的主动告知义务,营造更好服务残疾人消费者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调促治”,促推涉残纠纷源头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涉残疾人纠纷化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完善残疾人就业、出行、消费、文旅等领域的权益保障配套措施,助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从源头减少涉残疾人纠纷发生。案例五中,重庆沙坪坝法院调处一起残疾人旅游冲突致伤纠纷,针对暴露出的景区无障碍设施服务不完善、热门打卡点管理缺位等问题,向景区管委会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景区在残联支持下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切实提升涉残疾人旅游服务便利化、精细化水平。
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第二批) 目录 案例一 “总对总”机制助力残疾人快递员七日内速获交通事故赔偿款——李某与王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 案例二 “银发法官”携手残疾人调解员成功调解涉残疾人劳务报酬拖欠纠纷——李某与孙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三 法院联动残联实质化解残疾人直播打赏退款难题——张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四 多元协同化解“目录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消费争议——方某与某摩托车经销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五 “一庭两所+残联”妥善调处涉残疾人旅游冲突助力景区无障碍升级——车某、陈某与余某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
“总对总”机制助力残疾人快递员七日内速获交通事故赔偿款
——李某与王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李某是一名快递员,也是一位听力残疾人。某天傍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件时,被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撞倒在地。李某身体多处挫伤,赖以谋生的电动自行车也损坏严重。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但在双方协商赔偿过程中,王某只同意赔偿医药费,不愿意赔偿电动自行车维修费和误工费。李某遂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李某为听力残疾人后,迅速启动“适残诉讼服务机制”,带领李某前往无障碍“暖心接待室”,借助手写板、语音在线转换软件等工具指导其准备起诉材料,帮助其确认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及误工费共计2900元的诉请,并现场优先完成立案。
【调解过程及结果】
立案当天,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建立的涉残疾人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第一时间联系区残联预约专业手语翻译,并邀请残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和具有三十余年民事审判经验、多次调处涉残纠纷的“银发法官”调解员共同组成调解团队,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耐心沟通,疏导当事人情绪。调解员现场和李某开展第一次“无声谈话”,并与王某初步沟通了解纠纷情况。经了解,王某系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家属前往医院就医时因情急不慎发生事故,因收入不高、赔偿能力有限,且认为李某主张的维修费金额过高,抵触情绪强烈。同时,李某因伤势与车损导致近一周无经济收入,希望尽快获得赔偿款的心情迫切。对此,区残联理事长主动介入,耐心安抚李某情绪,表示残联将全流程参与调解,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和帮扶服务,缓解其焦虑不安情绪。调解团队同步联系王某,表示调解团队将会依法公正主持调解,合理确定赔偿方案,打消王某对调解工作的顾虑,并从两人同